董事委員會
公司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上市規則規定的企業管治常規成立四個董事委員會,包括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以及提名委員會。
戰略委員會
本公司戰略委員會由六名成員組成,包括一名執行董事(即王旭寧先生)、一名非執行董事(即Stassi Anastas Anastassov先生)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孫哲先生、Yuan DING先生、楊現祥先生及Maximilian Walter Conze先生)。
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研究本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及計劃及就此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研究本公司的主要融資計劃及影響本公司發展的其他主要戰略問題及就此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及審核上述事項的實施情況。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Yuan DING先生、楊現祥先生及孫哲先生)。Yuan DING先生現為審計委員會主席。
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審核本公司重大財務政策及其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本公司財務運營狀況;審核本公司的財務資料及相關披露情況;審議批准本公司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方案,監督和評價本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審議批准本公司審計預算、員工薪酬和主要職員任免,監督和評價本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擬訂本公司中長期審計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部審計體系設置方案,並向董事會報告;提議聘請或解聘外部審計機構,監督外部審計機構的工作,評估外部審計機構的報告,確保外部審計機構對其審計工作承擔相應責任;協調內部審計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之間的溝通,並監督內部審計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之間的關係;監控本公司財務報告、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中的不當行為;及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本公司股份上市地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由五位成員組成,包括兩名執行董事(即王旭寧先生及韓潤女士)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Yuan Ding先生、楊現祥先生及Maximilian Walter Conze先生)。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擬訂董事的選任程序及標準,並就擬議程序及標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參照本公司多元化政策根據本公司所面臨的挑戰及機會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首席執行官)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對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進行初步審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本公司股份上市地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則及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包括一名執行董事(即韓潤女士)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楊現祥先生及孫哲先生)。楊現祥先生目前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組織擬訂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方案並提交董事會審議,及根據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業績考核提出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議並提交董事會審議;及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本公司股份上市地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